这段内容讲述了在经济往来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并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或者将这些财物归个人所有,或者让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被立案调查。因此,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公正公平,对于这些行为应该进行严厉打击。
在经济往来中,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并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或者将这些财物归个人所有,或者让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被立案调查。
国 有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涉 嫌 商 业 贿 赂 罪 的 立 案 标 准
商业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
3.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之间的;
4.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一千元至二千元之间的;
5.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以上是商业贿赂罪的具体立案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罪,将会面临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同时,有关机关也会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和追究责任。
商业贿赂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工作人员来说,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涉嫌商业贿赂罪,将会面临刑罚,有关机关也会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和追究责任。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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