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拘留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3-03-12 17:23:33 3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司法拘留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8条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中:(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5、《人民法院执行员职责》规定“执行员采取执行措施,应当依法定或规定程序办事,履行法定手续和采取合法措施,做到依法、文明执行。”“执行员凭完备手续经批准,可以对妨碍执行的有关责任人,实施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员不得无视事实和法律,不经审批滥用执行措施。”

一、欠款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全文9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拘留对象为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直接讯问已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拘留程序; ...
    更新时间:2024-01-09 10:00:09
查看拘传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拘传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拘留的法律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拘留的法律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