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服刑期间附加条件不被保释,被称为假释。假释是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遵守监督规则,接受教育和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不会危害社会,有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并非所有犯罪分子都能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无期徒刑,属于拘留和累犯和故意杀人、强奸、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入危险物质或组织暴力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不得假释。
保释出来了还用判刑吗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可能被判处实刑。
《刑法》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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