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赵某和邓某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身家数百万元。离婚一出,邓某就拿走了他们名下的490多万元定金。原来,夫妻共同经营的店是免费转让的,甚至一辆车也低价卖给了别人。赵本山别无选择,只好求助于法院。番禺区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一审作出判决:两人获准离婚;邓某转移490余万元定金,应赔偿赵某一半。
案件原委:
赵某称,他们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婚姻关系只是名存实亡。他说,1998年9月,双方以邓某的名义取得许可证,开了一家灯饰店,生意非常红火。然而,邓的脾气变得暴躁反复无常。他经常在店里的工人和顾客面前肆意辱骂他。邓某还多次收缴他的财产,并将他赶了出去。去年2月,他被迫分居,不久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亲戚的劝阻下,为了儿子,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大约半年后,他去看儿子。不料,邓某与他大吵了一架,所以只能报警。
此外,邓某已经做好了离婚准备,并采取了行动: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两处房产被邓某锁定;夫妻名下的大额存款被邓某拿走并注销;2004年6月,邓还免费把灯饰店转到她哥哥名下;等等。他认为,邓某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他要求法院按照夫妻共有一半财产的原则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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