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判刑后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判刑几年
挪用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有两档的量刑标准,具体适用哪一档的量刑标准,还应该根据案件中挪用的的具体数额的大小、挪用的时间、挪用资金的用途以及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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