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程诈骗造成的损失的索赔问题,相关规定如下:承包方可以对合理的工程费用索赔;因承包方的原因所导致的损失,发包人可以索赔;因发包人的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承包方可以索赔。
一、建筑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遇到建筑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要求优先受偿。
或者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如果法院判决了发包方还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承包纠纷中承包人承担的责任主要有哪些
(一)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二)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三)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四)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五)工程保管责任。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六)工程交付责任。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七)竣工验收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八)工程保修责任。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九)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十)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三、发包人和领导的发包人可以反向索赔吗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广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包括二方面,一是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窄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只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