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是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所以被告是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一、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离婚管辖权异议,根据其特点有不同的处理方法:1、离婚诉讼,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是被告,原告一般不会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有异议,直接不去异议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答辩期间,行使权利是有时间限制的,你不能无限期拖延时间。3、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管辖权异议应当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出。
二、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按原计划开庭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否按原计划开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在实践中,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不须开庭审理,而是由法院单方面依据管辖规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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