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如下: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在单位劝阻和调解;
2、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警求救电话,应当及时报警制止;
3、长期或者多次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要求离婚的,为避免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限制受害者与受害者接触。
家庭暴力的定义及其救济途径是什么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因此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一)身体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
(二)语言暴力,如威胁、恐吓、谩骂、挖苦、侮辱等;
(三)性暴力,指丈夫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在妻子病重、经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违背妻子意愿,经常强迫其从事性行为或用残暴的方式伤害妻子的生殖器官,使其身心受到极大损害的行为。
解救途径:
(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因此,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您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也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二)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因此如果您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您可以大声呼救,并打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您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三)民事救济: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因此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可以选择离婚,家庭暴力证据也是诉讼离婚的有力证据。如果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四)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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