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相互辩论。法庭辩论是在法庭上或准司法机构面前进行的辩论。是案件审判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在法庭上起诉犯人,或为其辩护,或决定某一特殊案件的适用法律。
法庭辩论阶段说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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