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只是经过公证的遗嘱会具有更高的效力。自书遗嘱只要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继承房产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一)首先要有被继承人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房屋评估:首先,房屋市值必须通过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三)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四)房屋测绘:申请人必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移手续,领取测绘结果或附图,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五)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产捐赠给国家要怎么做
老人遗产捐国家的手续包括遗产继承、遗产捐赠。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首先需要对遗产的相关事项作出处理,遗产的执行人来进行处理,比如说房屋如果要过户的话,需要完成过户。
(一)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三)登记过户
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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