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收费。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也就是说一户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建房。但在这次土地确权中,却发现农村有许多一户多宅的现象。国家政策是,一户多宅的农民愿意退出宅基地,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他们想继续拥有宅基地,他们必须付费才能继续使用。二、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在我国收费,各地农村都规定了宅基地的标准面积,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以河北省为例,当地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城市或郊区面积约为120平方米。当地规定,超过标准面积的部分将收费使用,超过20平方米的不收费,超过20平方米的开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0~220平方米部分不收费;220~270平方米部分3元/平方米;270~320平方米部分6元/平方米;320~370平方米部分9元/平方米;370~420平方米部分12元/平方米;420~470平方米部分15元/平方米;470~504平方米部分18元/平方米。粗略计算,以宅基地标准面积200平方米为例。如果你的宅基地面积达到最高504平方米,你每年要向国家支付近3000元的土地使用费。3、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民要收费。众所周知,以前国家对土地的控制不是很强,所以一些农民私自将耕地和荒地改造成宅基地。其实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绝对不允许。如果农民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建造房屋,被有关部门发现后将被强制拆除拆除的需要支付费用才能继续使用。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紧张,许多农二代、农三代结婚分户后没有宅基地建房,只能到县城买房。对农村多余的宅基地收费,会让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给无地的人,这也是没有宅基地或者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民公平的体现。
农村宅基地确权在哪个部门办理
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至此,农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能算是农民所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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