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一般在资料齐全之后六十天内下达,会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材料为: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书或这医疗终结鉴定表;准备好的清单是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个人的账户;身份证等材料。
苏州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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