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之后都需要承担责任,残疾人属于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但出于政策的考虑,对残疾人判处刑罚时,可以进行量刑上的减让。
一、教唆犯成立共同犯罪吗
1、教唆犯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但是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2、如果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
二、教唆未成年犯罪怎么判刑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有差别的。(1)被教唆的人可以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的,教唆犯作为共同犯罪中共犯的一种,其成立的基本前提就是被教唆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以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只有对此范围内的未成年人进行教唆,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教唆犯,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2)被教唆的人本身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以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以外行为的人,是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的,对其进行教唆,不是共同犯罪,因此教唆者也不成为教唆犯。
三、残疾人杀人合法吗?
残疾人杀人违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平等既是权利的平等,也是义务和责任的平等。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原则上任何人只要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一旦犯罪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不管行为人是否是残疾人。但如果是聋哑人和盲人这两类残疾人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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