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费用由谁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者承担。原告提前支付的诉讼费用确实很困难,可以在提前支付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支付,减少或免除支付。原告在预交期间,未预交诉讼费用的,在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未预交的,或者申请延期,减免诉讼费用,未经人民法院批准未预交的,自动撤回诉讼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1、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有几种情况承担的话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承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承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承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承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承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承担。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