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以向以足额的股东索赔吗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债权人不可向股东追债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就不能要求股东承担未清偿债务了。
但要是公司股东存在未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等情况时,当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此外,即使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了,只要存在以下情形的,按规定,债权人同样可要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司股东没有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如公司没有及时清算、虚假清算、清算资料缺失等等,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如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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