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个人申办港澳旅游通行证
办理机构
七台河市公安局
办理地址
七台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有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七台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2、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可免交);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股权代表。
(3)对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或其他重要岗位的在职县(处)级以下人员。特定身份人员在通行证有效期内再次申请,可免交单位意见。一次入境有效访问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7天;二次入境有效访问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每次停留期为7天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委托亲属代办申请。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七台河市公安局受理、审批、签发通行证。
办结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收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综字[2001]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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