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
一、有限公司增资流程
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
第二、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资金的验资报告和财务账本等资料,去会计事务所让他们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去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
登记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作出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法人营业执照;
6、专业机构出具的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的发行资本的资本报告,公司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的资本数额,股东名单。
第四、获得新的授权,去税务局做相应变更: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关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
4、其他文件
出资注意事项
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四.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委托会计师事所增资验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以货币增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验原件留复印件)
2、修改后的章程或补充章程及增资前的原章程(验原件留复印件)
3、增资前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4、公司及各法人股东(有法人股东时提供)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及往来明细表(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有法人股东时提供(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银行进帐单(原件)
9、股东用于划缴投资款的个人存折/卡或取款回单(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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