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是视为不收取利息的,则不用给利息。但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超期的,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一、借款合同可以代理人签字吗,利息怎么确定
借款合同是可以由代理人签字的,借款利息的约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二、债务人被追债跳楼死亡追债人有责任吗
债务人因被逼债而跳楼死亡,追债人如果采用了不合法手段的,应当负相应的责任,追债人在主张债权时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是视为不支付利息。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应当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不能够违反国家的限制利率。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是视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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