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贷款超过担保期还有没有责任
担保贷款超过担保期没有责任,具体如下:
1.过了约定的担保期限的;
2.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二、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
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
1.本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反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也无效。当担保合同的效力因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独立于主合同时,或担保合同中约定有见索即付或者见单即付条款时,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
3.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时,反担保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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