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款人申请条件
1、信用良好,且公积金缴纳一年以上
2、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年龄在18-60岁,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交存公积金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暂不能在重庆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指你需要购买的物业)。
7、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双方准备证件资料:
2、评估并出俱正式评估报告(评估公司出俱)
3、买卖双方提供资料及评估报告到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出具相关合同
4、买卖双方提供原件在公积金中心进行面签,同时办理银行卡及办理冻结首付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审批和银行审批。
5、以上工作顺利通过后,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6、程序完善后,将房产证交至银行,银行发放贷款。买卖双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初审:买方:婚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价两份),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余额证明原价。如是组合贷款,需出具无房证明(户口所在地出)卖方:婚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
2、面签:买方:婚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增减页),以上手续的原件卖方:婚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增减页),房地产权证,以上手续的原件贷款期限及利率
1、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4.
2,6-25年,4.
72、二手房最长可以贷25年,男性不能超过70岁,女性不能超过65岁。
3、公积金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目前仍正常缴存状态,且断缴不能超过3个月。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且取最低金额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金额,低于或等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2、一个人贷款金额不能超过40万,夫妻情况,如果配偶也有公积金账户,可以加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计算可贷金额,即最高不能超过80万。
3、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4、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5、余额可拨打声讯电话16899189查询,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在公积金二楼信息查询柜台查询。
二、房龄的条件:
1、房龄1-5年,最多可贷7成;
2、房龄6-10年,最多可贷6成;
3、房龄11-15年,最多可贷5成。根据评估报告中关于竣工时间以及楼房结构,95年以前砖混的房屋不能贷款,90年以前的房屋不能贷款。最高可贷金额还需依照评估报告书的相关内容以及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的成交价格进行综合测评。收费情况
1、公积金贷款保险费计算公式:保险费公积金贷款金额贷款年限万分之五,如15万贷10年,保险费费750元。保险费不满300按300征收。抵押核实费80元。如需公证,公证费200元。
2、担保公司费用:贷款金额3如需办理,可以拨打我的用户名,我们是担保公司,不再另行收取除以上费用外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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