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时间:2023-04-24 10:31:48 4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我国刑法第191条将构成洗钱罪规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三类犯罪行为,而当“上游犯罪”为其他类型的犯罪时,均不构成洗钱罪。笔者认为,该法条仅将三类犯罪规定可构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明显过窄,不利于打击犯罪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我国刑法第191条将构成洗钱罪规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三类犯罪行为,而当“上游犯罪”为其他类型的犯罪时,均不构成洗钱罪。笔者认为,该法条仅将三类犯罪规定可构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明显过窄,不利于打击犯罪,应扩大范围,其理由如下:

1、从近年来司法实践来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腐败型犯罪呈上升趋势,且数额高达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腐败分子为掩饰其非法所得及逃避查处,往往千方百计地将金钱交由行为人进行“清洗”。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的规定,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不属法定的三类犯罪,故无法对此类犯罪的“洗钱”行为人定罪判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其嚣张气焰,也造成对此类犯罪打击不力。

2、有利于保护我国的金融秩序。目前,我国已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车道,偷税罪、骗出口退税罪、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金融诈骗罪等财产型犯罪大量增加,对此类犯罪所得的“洗钱”活动必定更加猖狂,如我国刑法将上述类型的犯罪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对我国金融秩序的保护,扼制此类犯罪上升势头。

3、有利于发挥法律控制犯罪上升势头。从国际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来看,目前大部分国家已将几乎所有的严重财产型犯罪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对扼制犯罪上升势头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控制作用,我国应借鉴国外刑事立法经验,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予以扩大。

全文7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新时间:2024-01-07 17:15:05
查看毒品犯罪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毒品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