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能离婚。只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
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是否双方都同意离婚。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民法典分居多久法院会判离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若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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