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书下来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下来,并不能够代表该交通事故的案件就此结案了。主要是因为无论是何种案件,后续很有可能都会涉及到赔偿和产生纠纷的问题,因此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一般情况下予以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双方当事人就会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
而且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警察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会成为一项证据,所以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并不代表该案件就此结案了。因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这个认定书有异议,那么有可能就会申请复核,若是复核推翻了,之前是负责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该人员进行赔偿。
因此车主们在领到责任认定书的时候,并不代表着所发生的的交通事故案件就此结案,所以一定要仔细保留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毕竟责任认定书对于划分后续的赔偿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许多赔偿的纠纷问题,有交通责任认定书在后续的赔偿纠纷案件,基本上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就会非常的明了。
所以说只有当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完后,并且双方车主也都给双方进行了赔偿,也履行了赔偿的责任的这种情况下,这个交通事故的案件基本上才能够算是结案,否则一旦被提出异议,都不能够算作是结案。
二、没有打转向灯被撞是谁的全责?前方车辆未打转向灯造成撞车
前方的车辆未打转向灯,结果导致撞车,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全责,也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后方的车辆没有违反任何的交通法律法规,这种情况一般是没有打转向灯的前方车辆的全责。但是如果双方都存在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需要根据交管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来划定具体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管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事故所发生所起的作用,还有过错的严重程度,来依法划定当事人具体在事故里面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如果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事故的出现,那么过错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是因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事故的出现,就会根据每一方行为对事故所发生的作用以及严重的程度,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
车辆在转弯的时候一定要开转向灯,转向灯是属于一个信号灯,在转弯的时候开启转向灯,就为了提示周边的车辆表明自己即将要行驶的方向,这样周围的车辆就可以主动的避让,避免出现碰撞的现象。不光是在转弯的时候需要打转向灯,另外在并线、超车、起步、停车等操作的时候,也都是需要先打转向灯,然后再进行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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