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采用公允价值还是账面价值,取决于编制合并报表时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只有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此,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和负债中也按账面价值计价,列为负债。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的一个组成部分。整个集团的经济资源是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的,应该平等对待。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在相同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即以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同时,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包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种理论下,小股东权益应当作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列示,但可以与大股东权益一起列示,从合并的角度看,小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所有权利仅限于他们投资的公司,也就是说,他们只能分享子公司分配的股息。子公司解散时,只有在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后,才能分享剩余财产。由于母公司股东的支付责任,少数股东权益的实质不是债务,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践中,也可以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单独列示。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所代表的权益、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如果子公司持有优先股但母公司不持有,也可以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合并为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的概念称为少数股东权益,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以控股合并的形式代表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即母公司不持有子公司股东权益的部分。当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时,即子公司净资产中只有一部分股权属于母公司,即多数股权,其余仍由其他股东持有。因为后者不到子公司总股本的一半,对子公司没有控制权,所以称为少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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