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也能构成挪用公款罪。非工作人员可以与本单位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非工作人员与本单位人员共同犯罪,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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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和解答:
1.非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也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非工作人员可以与本单位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
3.非工作人员与本单位人员共同犯罪,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4.非工作人员可以与本单位人员共同犯罪,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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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非工作人员可以与本单位人员共同犯罪,构成挪用公款罪。
答案:非工作人员可以与本单位人员共同犯罪,构成挪用公款罪。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 工 作 人 员 能 否 构 成 挪 用 公 款 罪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的行为。因此,非工作人员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务,即使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也不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中,有时会出现非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一些非工作人员(如企业员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公款用于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非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是,在定罪时需要考虑其具体行为和动机。如非工作人员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务,或者其挪用公款的目的系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则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总之,非工作人员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务,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在司法审判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认定其罪名。
非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需要考虑具体行为和动机。在定罪时,需要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来进行判断。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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