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实施该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领导残疾人乞讨罪如何处罚
行为人构成领导残疾人乞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不是本罪的犯罪主体。
二、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量刑标准
组织乞讨不仅侵害了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且还造成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的混乱。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通过暴力和胁迫等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乞讨的行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还会被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
三、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立案条件: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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