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罪的区别在于事情发生前或当时,主观意图是否故意要伤害对方,如果只是在争执过程中或其它情况下意外失手将对方伤害,则是过失伤害.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至10年,致人死亡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或无期、死刑。过失伤害一般情况下要致人重伤或死亡才被追究刑责:重伤三年以下,死亡7年以下
解析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下面,我和大家探讨一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问题。这是一个已经困扰了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很久,而且还将继续困然下去的一个难题。因为要对这两个罪名作出区别,就必须有具体、明确的区分标准。那么,究竟是以责任要素作为区分标准,还是以构成要件要素作为区分标准?对此,大家无法达成共识。有人将是否具备流氓动机作为区分标准,他们主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有流氓动机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没有流氓动机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这种观点并没有得到多数人的赞同。事实上,对于寻衅滋事罪是否必须具备所谓的流氓动机,就连“两高”也摇摆不定。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两高”认为寻衅滋事罪需要流氓动机,但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两高”又认为寻衅滋事罪不需要流氓动机。北京大学张明楷教授认为,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不是对立关系,而是想象竞合关系,因此,没有必要对这两个罪名作出区分,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这两个罪名时,按照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定罪量刑即可。我个人赞同这个观点。以上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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