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出国、出境定居人员应当由本人或家属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
申请材料:
1、出国人员护照
2、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
3、港、澳、台相关证件证明
4、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报告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形式审查
3、符合当场办件手续的,给予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无办理时限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办理地址:户籍在绍兴市区其余各镇的居民,到各自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意事项:
户籍在绍兴市区塔山派出所、蕺山派出所、北海派出所、府山派出所、稽山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六个派出所内的居民,前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三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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