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刑事二审判决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不服刑事案件的二审判决的,一般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不服二审判决申诉期限
一般是6个月内。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刑事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定性,即刑事诉讼法对申诉人进行刑事申诉并没有规定期限,不管一个案件经过处理后经过多长时间,申诉人均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且只要刑事申诉是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就应当受理,不得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如果申请再审与原判决、裁定生效日期相隔时间太久,将给再审工作带来诸多不利。但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受申请再审期待的限制。
三、刑事案件二审不服怎么办
对刑事案件的二审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能停止二审判决、或者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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