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中的欺诈种类
买卖合同中的欺诈种类很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一般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条款,而履行时却以次品或残品代替;还有些欺诈方是出示合同标的的质量标识,使对方相信产品质量合格,而与之订立合同。
2.虚假合同主体的欺诈行为。
3.虚假的价格和宣传欺诈行为。这类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欺诈方在价格方面想方设法使被欺诈方相信自己的产品价格是优惠而与之订立合同。
欺诈方还利用大众媒体或其他手段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产地、有效期进行虚假的宣传,使被欺诈方受骗。
二、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
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如下:
1.买卖行为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
2.买卖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三、买卖合同欺诈的行政后果
对买卖合同欺诈行为造成的行政后果情况大致如下:
1.对实施了买卖合同欺诈行为的行政法人,可追究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
2.对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实施的买卖合同欺诈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对行为主体予以警告或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
3.对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实施的买卖合同欺诈行为,当不足以构成犯罪,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不予处理显然失当的情况下,可对行为人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此对在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玩忽职守,疏忽大意的工作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按内部规章制度追究行政责任。
全文6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