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贷款的申请材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二、办理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
5、借款合同生效后,发放贷款。
小额民间贷款办理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没有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3、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能够按时还款。
4、申请人的贷款用途合法。
5、申请人能够提供稳定的住址。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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