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对当场收缴罚款的具体规定:最新解读,及时了解
时间:2023-07-15 04:20:28 3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执法人员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几日起

执法人员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试题来源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的是下列行为之一: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要求如下: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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