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安一男子醉酒砸车被拘
11月18日23时许,兴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Y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被一醉酒男子砸坏。
接警后,县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城区派出所与巡警大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该男子还处于醉酒状态,见警察到来,态度嚣张,在现场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巡警将男子控制。
随后,民警将男子带至派出所。
将男子约束至酒醒后,了解到,男子唐某,因为与其伯父有经济纠纷,当天,与朋友一同喝酒,路过案发路段时,看见路边停着一辆车,唐某误认为是其伯父的,一时怒火中烧,便趁着酒性疯狂砸车,造成该小车多处受损。
目前,唐某被行政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当中。
二、醉酒砸车拘留几天
发生醉酒砸车一般拘留是需要根据情节看处于是几日的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不超过15日。若行为人出于故意伤害,实施的是打人行为的话,并且致被害人轻伤的话,则可能触犯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醉驾飙车判刑多久
两种行为都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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