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常见类型
1、假咨询信息
受网上假咨询信息负面影响很大的行业是证券业。股市黑手或证券公司内部人员在网上披露虚假信息哄抬股价,待上当受骗的投资者把股价抬上去后,就开始倾销股票。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经营咖啡焙炒业务的英国科伯格集团的股票价格不久前异常猛涨,该公司调查发现,这主要由一位匿名者在网上散布该公司有可能将要转型的消息所引起。科伯格集团为此不得不发布声明予以澄清。另外还有一些英国公司发现,在一些网上聊天室内,有些投资者试图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操作股票价格以便从中牟利。
假咨询信息发布的人无非出于两种企图:一种是牟利,一种是恶作剧,但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都不小,给互联网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很大。网民对待网上的信息要有区别地对待,不能全部都认为是真的,毕竟网络是虚拟的。
2、和上网服务有关的骗局
消费者看到一些网上广告说,只要到某某网站免费注册一下,该网站将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注册的时候.网站需要你提供信用卡信息,但保证决不会要你付费。注册完毕后,他们会让你下载上网所需的软件,说是供你上网所用。岂不知,这个软件里含有病毒,一旦在电脑中安装后,每次一点击上网器,电脑就会死机,根本上不了网。与此同时,你的信用卡却已被人盗用多次。提供上网服务是假,获取你信用卡信息才是这个骗局的真正目的。
3、在家上班计划
很多美国妇女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家庭与事业中找到一种平衡。在家上班当然是再完美不过的解决办法。此类骗局就是针对这种心理,精心设计。最常见的形式是收到猎头公司的E-mail,说是能帮你找到在家上班的工作,不但工作轻松,而且每周能赚1000美元以上。只要付他们100美元左右的材料费,将提供你在家上班的各种工作挑选。一旦你把钱寄去之后,要么是没了音讯,要么就是收到一堆让你参加传销的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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