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起诉:
1、当事人与该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不可以提起诉讼;
2、存在明确的被告;
3、当事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且能够提供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债不还怎么办
1、一方借了钱给另一方,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达之后,借钱的人还未还款,经出借的人多次催促也没有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钱人归还本金以利息;
2、在实践之中,欠钱的人还不起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欠钱的人一时没有钱来还债。这种情况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钱的人分期进行还款。第二种是没借钱的人完全没有能力还钱。这种情况,建议进行起诉。法院进行判决后,可以利用法院判决的生效文书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会追踪借钱人的财产,将借钱人所有的财产,扣除必要的生活开支之后,归还给出借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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