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的预售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且购房人已签订预售合同,房屋尚未交付,应办理抵押手续。如果开发商未能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根据商品房预售情况,开发建设投资已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确定了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二条购房人应当自预售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因开发企业原因,购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计算逾期交货违约金
逾期交货违约金从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开始计算,到实际交货日期为止。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应考虑以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的次日起计算违约金。有三种情况:
1。出卖人不具备提前交付房屋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2。出卖人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后仍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出卖人不具备交付条件,买受人实际接受标的物的,出卖人已经履行商品房交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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