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的事实扶养关系才有继承权。
法律上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可以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的继承权受到侵犯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即便继女小时候不是被继母抚养长大的,可是,继女一直都在扶养继母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可以继承遗产。如果继母的亲生子女忽略了继女的继承权,当事人可以起诉处理,遗产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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