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保密事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义务,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
(一)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二)在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三)在外交和外事活动中,需要遵守保密规定的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四)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保密的事项;(五)关于科学技术,需要保密的事项。
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章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
2.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章第十条:机关、单位不得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公开的事项除外。
3.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国家秘密。
4.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
5.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6.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机关、单位未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或者未指定人员管理保密工作的,依法给予处分。
7.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机关、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保密的,依法给予处分。
8.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擅离职守或者不称职,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或者被窃取的,依法给予处分。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相关保密工作给予了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以上法律规定明确了国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工作给予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