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者持有不易实现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享利润、分红或者其他方式获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是投资企业生产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很大,供应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持股,可以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直接从被投资单位获得,价格相对稳定,从而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或破产清算,作为股东的投资企业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第三,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不能随意收回投资
与长期债权投资相比,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更大。在我国,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方式有: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通过同一控制下的控制性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制性合并确定;二、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费用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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