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继承人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债吗
时间:2023-05-03 15:11:00 1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债务人死亡继承人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债吗

是的。根据《民法典》中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案由是什么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根据民诉法规定,案由应当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债权人是有权起诉的。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起诉索要债务,有两种选择,如果债务人的配偶在世,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因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要证明属于夫妻管辖就行;或者起诉债务人的所有继承人,但必须证明债务人有遗产。

继承人不同意参加诉讼时,通知其作为被告承担诉讼,这与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的法律规定相违背。继承人清偿债务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没有继承遗产,也就不用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被告死亡,没有遗产,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案件应当追加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由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在其应当承担的义务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三、子女继承房产到底要交哪些费用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规定比例来收取。

(二)房产评估费用: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的地方就会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的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则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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