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现在的离婚程序怎么走
依据民法典规定,现在的离婚程序,分2种情况处理。如下:1、已经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达成一致意见的,那可以直接到任一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离婚手续;2、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方写好起诉状后,到提交证据、起诉状和交起诉费。法院受理排期后,会给被告送传票。离婚案件开庭后,法官会作出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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