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质押和转让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专利权质押需要哪些材料。出质人与质权人签字或盖章的《专利质押登记申请表》
2。专利权质押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
4。如果代理人受委托,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5。提供的其他材料
III.专利权的特征
1。排他性:也称为排他性或排他性。专利权人对其所拥有的专利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构成侵权。这是专利(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之一。时效性:法律对专利权人的保护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超过这个时限,它将不再受到保护。专利权立即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地域性:任何专利权只能在某一地区依法产生,并受该地区法律保护。这也是与有形财产不同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这一特点,根据一国法律获得的专利权仅受该国领域的法律保护,而在其他国家不受该国法律保护,除非存在双边专利(知识产权)两个国家之间的保护协议或它们共同参加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
专利权质押是将专利权抵押给债权人。事实上,无论是质押还是转让,都应向当地知识产权局备案。此外,专利权抵押也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包括转让,但质押与抵押有本质区别。在质押期间,专利权仍然属于其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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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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