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诉讼离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情形具体有: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不能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离婚;
4、一方下落不明的;
5、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内,终止妊娠以后的6个月之内,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女方在此期间是可以起诉离婚。另外,在此期间男方也不是绝对不能提出离婚,比如女方怀孕系出轨的这种特殊情况。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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