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对于个体零售户来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和“新办”的区别。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针对指定人员、指定地点从事卷烟零售行为的一种行政许可,如果许可证上注明的“责任人、经营地点”需要变更,实际上都是许可证的“新办”,因此个体零售户应当让原店主申请注销原许可证,然后自己再提出许可证新办申请。
从严格意义上讲,您的情况并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而是“新办”。因为对于个体零售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针对指定人员、指定地点从事卷烟零售行为的一种行政许可,即许可证上注明的“责任人、经营地点”,如果这两项内容任何一项需要变更,实际上都是许可证的“新办”,而不是“变更”,也就是说你应当让原店主申请注销原许可证,然后你再提出许可证新办申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与“新办”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烟草行业中的一种许可证,用于规范烟草专卖零售业务。根据《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和办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进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时,需要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其次,进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时,也需要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同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手续。
总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和办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烟草专卖行业规范有序地发展。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和办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烟草专卖行业规范有序地发展。无论是变更还是新办,都需要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证机关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或新办手续。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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