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追究期限一般是两年。如果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予以追究;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究期限延长至五年。
一、免除处罚和不予处罚区别
(1)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免除处罚免除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二、偷税5年是不是超了5年就不能再处罚了
如果偷税行为发生五年后才被发现,已经过了时效规定,相关部门是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法规的除外。前款法规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逃税罪罚金如何判决
根据刑法对逃税罪的量刑规定,对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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