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遭受女方家暴吗?
时间:2023-07-16 06:30:08 20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属于。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离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因此,未婚同居的情况下遭遇暴力也同样可以使用《反家庭暴力法》。

家暴是属于自诉案件吗

通常属于自诉案件,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转为公诉案件。

如果家庭暴力导致重伤的,案件性质属于故意伤害案件,则应当直接作为公诉案件处理。

家庭暴力致人轻伤的案件大多列入虐待家庭成员罪,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法院一般采取调解的方式结案。但调解必须具备受害当事人充分谅解这一前提。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自首,也未积极赔偿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的,可以转为公诉案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家暴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身体受伤害,只要造成他人的身体有伤就可以按治安的条款来进行处罚,轻者五日以下,重者是会被拘留十五日的;造成严重的情形还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家暴家庭成员是会承担起该有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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