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时效两年还是三年
继承权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继承权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权是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三、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有什么法律意义
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1.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
2.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遗产的范围。
3.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4.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放弃继承权及遗产分割的溯及力。
5.依继承开始确定遗嘱的效力。
6.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保护继承权的最长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7.确定遗产的权利归属。自继承开始,遗产即归继承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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