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酒精检验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二、关于酒驾的处罚标准的是什么?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醉酒驾驶是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危害性的,当然了,醉酒驾驶和饮酒驾车之间还是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区别的,因为醉酒驾驶是属于犯罪行为,但是饮酒驾驶只需要按照我们国家行政法律规范来进行处罚就可以了,两者的区别主要取决于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
首先,交警发现驾驶人有饮酒嫌疑后,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如果达到20毫克/100毫升,即认定为饮酒驾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交警即开具处罚决定书;如果有异议,可进行血液检测。另外,如果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由于当事人面临的处罚较重,交警也会安排血液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时,交警将委托具有法医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司法鉴定效力。交警可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表示,鉴定数值可能存在偏差,是一种普遍的技术现象,不是酒精含量检测独有的现象。实际上,根据法医毒化理论,酒精进入人体后,其后由于吸收、代谢和排泄等原因逐渐清除,其浓度也不断衰减。任何检测数值都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法律、法规在制订的过程中,必然考虑了这类误差的因素。作为执法者,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两个条件:一是法律规定,二是具有司法鉴定效力的数据,因此“误差”不会影响处罚。如果出现了两个法定检测机构数据差异恰好处于认定处罚标准“两侧”的极端情况,交警将根据相关情节酌情处理。
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综上所述,按照酒驾检测误差影响判断标准,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属于正常现象,血液酒精检测误差在10%左右属于正常现象。酒驾检测后,如果当事人不反对,交警直接开罚单,并进一步检测血液。现在交通法严惩酒驾、酒驾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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