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去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证,否则是无法办理的。
一、结婚证在哪儿登记
需要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双方结婚证丢了怎补办
结婚证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证的具体补办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2、开具证明,为了证明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去开婚姻关系证明;除了关系证明之外,还需要一个查档证明,这个需要在原登记机关开具或者是档案局开具。3、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三、离婚流程及注意事项?
离婚流程: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离相关材料,到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且经离婚冷静期后,仍要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提交相关资料,请求离婚。
离婚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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