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男方有确凿的证据,除非双方有约定一方出轨,另一方净身出户,否则仅以老婆有出轨行为,是不能让其净身出户的。因为出轨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不会影响到夫妻财产的分割,法院不会仅仅依据出轨的证据就判决其净身出户。
自己老婆出轨怎么处理?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对方有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双方需要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3)因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4)如果女方婚内出轨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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